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永安市知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开展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地块二(以下简称“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永安市文创园樟行片区。调查地块东侧为山地,南侧为高速公路,西侧为高速公路及山地,北侧为厂房及山地。根据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81202300009号)文件,中心坐标经度为117.348385°,纬度为25.923378°。总用地面积为338417m2。
二、调查内容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系列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根据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有无可能的污染源。
三、调查结果
项目组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等技术规范要求对本地块进行污染识别工作,通过现场踏勘、人员访谈以及资料收集分析表明,本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矿用途、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周边无明显的污染源对其产生影响;作为农用地期间,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也未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填埋等;地块上未曾开展过污泥堆肥活动。
根据对本地块及周边区域污染识别结果表明本地块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不属于污染地块。截至本次调查,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满足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科研用地的要求,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永安市知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86015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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