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永安市知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开展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地块一(以下简称“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地块一(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永安市文创园樟行片区。调查地块东侧、南侧均为山地,西侧为空地,北侧与城西大道相邻。根据委托书可知,地块调查范围面积为120002m2,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7.353646°,北纬25.926384°,根据永安市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50481202300009号)文件可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属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中高等院校用地(A31)。
二、调查内容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等系列相关技术规范中规定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流程,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并开展了人员访谈。在初步调查的基础上,进一步识别和判断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性,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检测,确定污染范围及深度。三、调查结果
根据本次对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地块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内污染识别及土壤初步采样分析综合表明福建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三期建设项目地块一内的土壤常规指标45项、石油烃(C10-C40)土壤检测结果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筛选值要求,铬未超过深圳市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锌、锰未超过江西省地方标准《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第二类用地筛选值。pH值与对照点相近,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开展下一步调查,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永安市知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五、调查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永正生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先生
联系电话:18860151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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