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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永宁镇院东村安置房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4-01-08 09:58:43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361 收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石狮市永宁镇院东村民委员会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石狮市永宁镇院东村安置房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石狮市永宁镇院东村安置房项目选址于石狮市永宁镇院东村,调查地块现状北侧与西侧为院东村居民区,南侧为共富路,东侧为部分轻工业园。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705046°、北纬24.718543°,地块现状为正在建设大田县奇韬镇“五龙鼎珠”新型社区(二期)。本工程拟建建筑物由 6 栋 6~8 层框架结构的住宅楼(1~6楼)、16 栋 3 层框架结构的住宅楼(7~22楼)、1 栋 1 层框架结构的配电房、1 栋 1 层框架结构的水泵房及 1 栋地下 1 层框架结构的 180T 消防水池组成。总用地面积为 17878.38m2,建筑总占地面积约 5179.00m2,总建筑面积为 30804.90m2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 30759.90m2 ,地下建筑面积为 45.00m2 。场地设计整平标高 1985国家高程基准高程约为 27.60~33.00m。

根据《石狮市城市总体规划(石狮全域一体空间统筹规划)(2015-2030)》可知,该调查地块规划为居住用地;用地预审意见书(狮自然资[2023]预049号),该地块的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故,该调查地块属于GB 36600中第一类用地。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本地块不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 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 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不涉及固废填埋,历史上不涉及污泥堆肥活动, 地块及周边不存在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污染源。 

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本次调查快速筛查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 的快速筛查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VOCs 筛查结果均较低。 

综上所述,本地块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石狮市永宁镇院东村安置房项目地块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永宁镇院东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3505087788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东钊    联系电话:1350500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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