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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田县奇韬镇“五龙鼎珠”新型农村社区(二期)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3-12-28 14:55:18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294 收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大田县人民政府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大田县奇韬镇“五龙鼎珠”新型农村社区(二期)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大田县奇韬镇“五龙鼎珠”新型农村社区(二期)选址于大田县奇韬镇西韬村,调查地块现状北侧为部分空地与林地,南侧为文韬木材加工厂,西侧为“五龙鼎珠”新型农村社区(一期),其余为林地,东侧为部分民民住宅、林地和农用耕田。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7.857787°、北纬26.050643°,地块现状为正在建设大田县奇韬镇“五龙鼎珠”新型社区(二期)。该地块拟建设22栋、43户的居住住宅,总建筑面积为32705.00平方米,容积率为1.02,建筑密度为32.41%,绿化率达30.69%,地块平面设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根据《三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大田县2020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和使用土地的批复(明政地[2020]39号)》,同意将位于奇韬镇西韬村、奇韬村的集体用地3.1908 公顷(其中西韬村林地 0.7851 公顷、沟渠 0.0073公顷、村庄用地0.0330公顷、未利用地 0.1239公顷;奇韬村水田 1.5120公顷、沟渠0.0699公顷、田坎 0.3291公顷、村庄用地 0.0474 公顷、未利用地 0.2831公顷),以使用方式提供作为大田县 2020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现场勘查、人员访谈结果,调查地块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本地块不涉工业企业生产活动,不涉及规模化养殖,不涉及 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不涉及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不涉及危 险废物堆放、不涉及固废堆放与倾倒、不涉及固废填埋,历史上不涉及污泥堆肥活动, 地块及周边不存在可能对本地块土壤及地下水产生污染影响的污染源。 

根据现场快速筛查结果,本次调查快速筛查所有点位的砷、镉、铜、铅、汞、镍 的快速筛查结果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值;铬、锌均未超过《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 风险筛选值和管控值(试行)》(DB 4403/T67-2020)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VOCs 筛查结果均较低。 

综上所述,本地块调查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本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 染状况调查,不属于污染地块,可作为大田县奇韬镇“五龙鼎珠”新型农村社区(二期)地块开发利用。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大田县奇韬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涂先生    联系电话:/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东钊    联系电话:1350504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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