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其他公示
大田县广平镇广平村樟树坪新村建设项目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日期:2023-12-28 11:52:40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278 收藏

一、项目情况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 31 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 (环办土壤〔2019〕47 号)有关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 地的地块,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认地块土壤达到相关规划 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方可开发利用。 

   为此,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大田县广平镇广平村樟树坪新村建设项目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我 单位接到委托后,及时对该地块土地利用状况进行了资料收集、并对相关人员和部门 进行了访问调查。根据所掌握的资料信息,通过分析判断地块所受到污染的可能性, 进行现场踏勘,提出了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结论,最终编制形成《大田县广平镇广平 村樟树坪新村建设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筛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 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周边相邻地块主要为居民区、农田、 学校等,不存在重点污染工业企业,即调查地块不存在污染的可能性;本地块第一阶 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不需要进行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不属于 污染地块,可作为大田县广平镇广平村樟树坪新村建设项目-居住用地开发利用。

二、调查结论

   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按照(HJ 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 则》,遵循分阶段调查的原则。 调查地块原用途为林地、农地,规划用途为居住用地,因此对其的土壤污染状况 调查,采用资料收集、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方法,并结合地块现场快速检测,开展 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本次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确认: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 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 阶段调查工作

三、项目联系人

委托单位:大田县广平镇人民政府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18405095298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