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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祥芝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3-12-22 16:48:01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357 收藏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与《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石狮市祥芝中心小学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石狮市祥芝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要求以及《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石狮市祥芝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坐落于石狮市祥芝镇祥农村,地块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8.770261°、北纬24.767819°,占地面积23435平方米,基地呈近似矩形。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石狮市 2023 年度第一批次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3]370号,地块为村镇集体用地;另根据现场勘查及资料查询,地块早期于1986年就已开发建设祥芝中心小学,后于发展需要,于2002年建设宿舍楼(建筑面积3230平方米),于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于2004年5月开始设计施工建设1栋4层楼高的教学楼(建筑面积为4350平方米),于200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于2006年设计施工礼堂(建筑面积为3540平方米);现学校将在校区西北侧空地拟建1栋四层楼高的文慈教学楼(占地面积429.1平方,建筑面积1801.8平方米)。

据《石狮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该调查地块规划为教育用地;另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50581202300018号,土地用途为A33中小学用地(教育用地),故本地块属于GB 36600中第一类用地。

根据调查可知,学校于1986年开办至今未办理过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补办相关用地手续及了解学校地块是否存在可能的污染源以及污染情况,减少地块再开发利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确保后续用地接触人群人身安全。为此,石狮祥芝小学于2023年8月委托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依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福建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核要点(试行)》(闽环保土〔2021〕8号)等相关技术导则要求,对地块所在地及周边区域开展了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等一系列工作,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石狮市祥芝镇中心小学改扩建工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供委托单位呈报泉州市石狮生态环境局、石狮市自然资源局审查。

二、调查结论

 根据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及现场快筛等结果:确认调查地块内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污染土壤及地下水的污染源,根据分析判断,地块周边企业不存在对本地块的污染途径;调查地块未曾涉及污泥堆肥活动,未使用污水灌溉,历史上不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

经对调查地块现场快筛结果,调查地块内表层土壤的所有检测数据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试行)》(DB4403/T67-2020)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综上分析,调查地块内及周围区域无可能的污染源,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

三、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石狮市祥芝中心小学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5860316088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泉州市新绿色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林    联系电话:18405095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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