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新村(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规及文件,现将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新村(一期)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如下:
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新村(一期)项目位于莆田市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村,地块总用地面积32240m2。地块东至莲井村民房,南至莲井村民房,西至古山山体,北至莲井村民房。地块中心点坐标为25.37599°N,118.78300°E。根据《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仙游县2020年度第三批次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农用地转用的批复》可知,莆田市人民政府于2020年批复同意将仙游县境内农用地3.1789公顷(其中耕地2.707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使用盖尾镇莲井村集体土地3.2240公顷,用于农村居民住宅建设。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仙自然资规[2020]预7号),本地块拟用于建设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新村(一期)项目,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根据土地开发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有关政策的要求,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村民委员会委托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本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调查结论:本次调查结果表明仙游县盖尾镇莲井新村(一期)项目及周边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接受,该地块的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该地块可作为住宅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开发。
调查单位:福州中一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15659164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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