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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龙光学(福建)有限公司(文渡厂区)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日期:2023-04-24 11:46:57 发布者:环保管家 访问量:215 收藏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2022年12月14日公布了闽环保科财〔2022〕32号文件《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2年第二批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巨龙光学(福建)有限公司(文渡厂区)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硫酸镍、氯化镍、硫酸铜、盐酸、铬酸酐、除油粉等)被列入名单之中。

巨龙光学(福建)有限公司(文渡厂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司的基本情况(即: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及审核前(2022年度)的生产情况(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公示信息内容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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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废水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废气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

各污染物的排放总量都未超过(证字号:9135098279606229X6002P)《国家污染物许可证》的排放限值。

企业名称:巨龙光学(福建)有限公司

地址:福鼎市文渡工业项目集中区F-2-10地块

法人代表:董赣兵

巨龙光学(福建)有限公司

2023.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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