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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秀村组团XC-02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日期:2023-05-04 11:40:37 发布者:277636957 访问量:203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此,尤溪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委托福建绿家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尤溪县秀村组团XC-02地块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尤溪县秀村组团XC-02地块(以下简称“本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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