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晋东院区(福建和敏医院)工程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 第二款要求:“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因此,晋江市和敏健康医疗发展基金会委托我司对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医院晋东院区(福建和敏医院)工程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概况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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