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如下环评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安溪县城炭坑溪片区治涝工程位于安溪县城厢镇古山村境内,系属晋江西溪安溪县城区河段右岸支流,流域面积12km2,随着“大三环”的建设,安溪城区将向炭坑溪中上游段进行扩展,炭坑溪流域中下游将全部成为新城区,防洪安全的重要性急剧上升。经研究决定,拟由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建设单位,对现有炭坑溪片区治涝工程进行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排洪隧洞1807米并在上游布置一处拦河坝、古山支流明渠986米、生态补水管道643.88米。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安溪县小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溪县城厢镇二环南路1号金融行政服务中心5号楼C幢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95-26000959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态度;
2、公众对项目建设最担心和关注的问题;
3、公众对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的可接受程度;
4、公众对受到影响的利益要求如何赔偿;
5、征询公众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6、征询公众对环境保护措施方面的建议。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