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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同高速公路(厦门段)一期工程(埔山隧道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09-10 08:36:20 发布者:zzhy 访问量:70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 第4号)以及《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的相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晋同高速公路(厦门段)一期工程(埔山隧道段)

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起点接项目二期工程汀溪镇褒美村西侧,终点衔接二期工程莲花镇云洋村东侧

建设单位: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晋同高速公路(厦门段)一期工程(埔山隧道段)起于汀溪镇褒美村西侧,终点衔接二期工程莲花镇云洋村东侧,项目长度1.354 km,含埔山隧道(1105m)及洞口约249m路基。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路面、隧道工程、环境保护、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内容。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刘工;

联系电话:0592-8269903;                  电子邮件:851980278@qq.com

三、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厦门市政南方海洋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0592-3572925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查勘、自然状况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调查、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资料归纳整理、工程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绘、报告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

(2)本项目建设影响较大的环境问题;

(3)对本项目建设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的意见可通过填写环评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公告单位:厦门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公告时间:二〇二五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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