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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景石化年产90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变更)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09-09 09:36:20 发布者:feifei810118 访问量:359 收藏

万景石化年产90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因工艺需要调整了燃料气组份,从而导致大气污染物实际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超过原核定排放控制指标,对照《石油炼制与石油化工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项目属于清单中的因燃料调整导致污染物排放量增加,需进行重新环评。我司现已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福州万景石化有限公司年产90万吨丙烷脱轻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变更评价,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建设项目名称:万景石化年产90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变更);

建设单位:福州万景石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福清市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西部化工区;

总投资:项目总投资441716万元,环保投资89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变更前后不变,均在已征红线范围内进行,占地约为112627m2,年产90万吨丙烷脱氢制丙烯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福州万景石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盛华

联系电话:18850498096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工

联系电话:0591-87597544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tdsourcetag=s_pctim_aiomsg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联系方式见上文。

 公示单位:福州万景石化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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