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萤石精粉选矿厂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5-09-08 09:42:22 发布者:jwbdw 访问量:285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要求,萤石精粉选矿厂改扩建项目为了广泛征询公众对该项目的态度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本项目建设有关环境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萤石精粉选矿厂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清流县宏志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岭官村马友寨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29.7亩,主要建筑面积10600平方米,萤石浮选厂建设工程购进并更新颚式破碎机、螺旋分级机、浮选机、球磨机等设备,建设年处理6万吨精粉浮选生产线一条,配套建设办公楼、宿舍楼、矿区公路、建设尾矿充填站等设备设施。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清流县宏志矿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矿长

联系电话:13960541342

通讯地址:三明市清流县林畲镇岭官村马友寨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绿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王庄街道讲堂路18号福晟钱隆大第9号楼

联系人:小翁

联系电话:15280568136

邮箱:1950502498@qq.com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数据处理及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上报审批。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查勘、自然状况调查、环境现状调查、资料收集、资料归纳整理、工程分析、数据处理、图件编绘、报告编制等。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众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调查表(见附件),填报本项目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填报相关意见后通过电话联系、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报送相关意见,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清流县宏志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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