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磐铄科技有限公司年产挖斗2000套项目选址于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大道108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主要从事挖机的生产制造;项目系租赁“泉州海之川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闲置厂区,租赁面积7940m2;计划生产规模:年产挖斗2000套。项目拟聘用职工10人,均不住厂,年生产时间36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经厂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安市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废气主要为焊接废气、喷砂粉尘及涂装废气。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移动式焊烟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切割工序产生的金属边角料,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渣,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喷砂烟尘;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水性漆、切削液等使用过程产生的原料空桶;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定期维护更换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活性炭,二级漆雾过滤系统定期更换的水帘柜废水和喷淋塔废水,废漆渣、破损、变形的原料空桶。金属边角料、焊渣、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的焊接烟尘、袋式除尘器收集的喷砂烟尘等集中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定期由相关企业回收利用。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漆渣、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废活性炭、原料空桶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沾染切削液的废金属边角料、废切削液、废漆渣、水帘柜废水、喷淋塔废水、废活性炭和破损、变形原料空桶,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原料空桶定期由原生产厂家回收利用。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磐铄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滨江大道108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799222427
(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71号创业楼403室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本评价在工程分析以及现状调查、监测的基础上,对大气环境影响、水环境影响、声环境影响、环境风险影响、固体废物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分析,并提出环保对策和措施。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当地居民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选址的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5年8月13日至8月2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面对面交流。要求提供真实身份和联系方式。
泉州磐铄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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