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德荣景星新材料项目选址于石狮市祥芝镇湖西村鑫盛路6号,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新建项目用地面积19851.73m2,建筑面积24304.55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2#、3#、4#厂房,一期工程建设单位已完成建设并进行厂房出租给新宝龙制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生产厂房从事铁桶、塑料桶的生产,自身未从事生产加工项目;二期扩建工程用地面积14499.27m2,建筑面积40360.09m2,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1#办公宿舍楼、5#生产厂房、6#生产厂房,二期工程建设单位已完成基建,尚未进行装修,建设单位拟在5#、6#生产厂房内建设塑料薄膜生产加工流水线,总投资26336.66万元,项目拟聘用职工50人(均住厂),年工作300天,日工作24小时(三班倒),年加工塑料薄膜(厚度0.025~0.03mm)6000吨,主要用于服饰包装。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德荣景星实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13636950235
环评单位:福建海洋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工
联系电话:22660256
三、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方案;
(2)正式工作阶段:环境现状调查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并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到的各种资料、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08月11日~2025年08月18日,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看法。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福建省德荣景星实业有限公司
2025年08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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