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已委托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示如下:
1、规划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南平市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
规划时限:以2024年为基准年,规划时段2025-2030年。
规划范围:延平区管辖范围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规划目标:在科学分析评价现有养殖水域滩涂承载力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规划延平区养殖水域滩涂开发利用与保护重点及其发展的总体思路,以充分发挥养殖水域滩涂最佳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确保实现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和富裕渔民的发展总目标,推进延平区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
重点任务:完成延平区辖区内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明确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的功能范围,稳定基本养殖面积;以生态优先为准则,合理规划养殖水域滩涂养殖生产布局,促进延平区水产养殖业的绿色发展。
2、规划单位和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通讯地址: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滨江中路461号黄金中心10层
联 系 人:江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75180
3、规划环评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福建省冶金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8号
联 系 人:刘女士;联系电话:0591-83542992
邮 箱:huanbao@fjyjy.cn
4、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
接受委托→环评第一次公示→环境现状调查→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实施方案编制及审查→规划分析→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评第二次公示(通过网络平台公开、规划所在地公众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开)→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组审查。
5、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专项规划主要的环境问题;
(2)公众对规划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公众反馈方式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规划及其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南平市延平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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