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现已委托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对DMC装置一生产EMC技术改造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东桥镇),拟通过对DMC装置一的技术改造生产EMC,实现盘活装置减少亏损,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响应市场需求的目的。技改工程产品如下:年产碳酸甲乙酯5万t/a。项目总投资1581万元。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工业园区(东桥镇)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95-36361552
(三)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水头路18号石化楼
联 系 人:黄工 联系电话:0591-87597544
(四)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 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 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 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 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下载详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联系方式见上文。
公示单位:石大胜华(泉州)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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