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2024P01号用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建设用地,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
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为充分了解华2024P01号用地地块现状及存在的环境风险,华安县自然资源局委托我单位(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进行本地块环境调查评价工作。现将该地块调查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华2024P01号用地地块位于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沙建镇建美村,东至建美村农用地,南至建美村农用地,西至建美村农用地,北至建美村农用地,占地面积50838.24m2,中心坐标:东经117.59577°,北纬24.72819°。该地块原为沙建镇建美村农用地,为沙建镇建美村集体所有。根据规划,该地块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目前地块为农用地,主要种植桉树、竹子以及自然生长的杂树杂草等。
二、调查结论
通过对本地块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及现场踏勘,结合现场快筛结果,以及对本地块与相邻区域现状和历史、地块主要活动与环境状况、生产活动等的调查,结论为:华2024P01号用地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状况可接受,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可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本地块可作为二类居住用地(R2)。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华安县自然资源局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华安县华丰镇平湖西路8号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福建省闽南地质大队
通讯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漳华路34号
联 系 人:小王 联系电话:18050402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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