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保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以及福建省环保厅转发文件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本项目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泉州市元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鞋底120万双、鞋面40万双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泰路10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系转租“泉州市旭日手袋有限责任公司”的闲置厂房,租赁总建筑面积7000m2,鞋底及鞋面的生产加工,计划生产规模:年产鞋底120万双、鞋面40万双。项目拟聘用职工120人,均不住厂,年生产时间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为冷却循环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厂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泉州市清濛水质处理有限公司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及有机废气,其中激光切割工序会产生颗粒物,清洁、喷漆及烘干工序会产生漆雾颗粒物、有机废气,喷墨印刷工序会产生有机废气。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达标后,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主要为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厂房隔声及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
鞋面生产过程中会产生边角料、废次品;鞋底生产过程产生的废胶带,清洁过程产生废抹布;油漆、处理剂、胶水等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原料空桶;废气治理设备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及收集产生的布袋除尘器粉尘;定期更换产生喷淋塔废水;职工生活会产生生活垃圾。边角料、废次品及布袋除尘器粉尘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关单位回收处理;废胶带、废抹布、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水、废原料空桶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未破损原料空桶定期委托厂家回收处置;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治理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元极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福泰路10号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59832718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了解项目周边人员对项目建设的支持态度、项目建设对环境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以及其它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0日。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个人和单位可通过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要求签暑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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