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创造大道23号17幢,项目利用自有厂房,总建筑面积为4747.1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拟从事生产LED电子显示屏、LED模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拟聘职工人数为60人,均不在厂区住宿,厂区不设食堂;年工作时间为300d,日工作时间24h,两班倒。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佳彩电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创造大道23号17幢
联系电话:18960367739 联系人:郑先生
评价单位: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000782 联系人:许工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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