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福鼎市金达塑业有限公司委托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涤纶、锦纶加工造粒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福鼎市金达塑业有限公司涤纶、锦纶加工造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涤纶、锦纶加工造粒项目
(2)建设单位:福鼎市金达塑业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宁德市福鼎市贯岭工业项目集中区F-3地块
(4)建设性质:改建
(5)占地面积:建设占地面积为7435m2
(6)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
(7)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8)建设规模:拟在现有厂区内改建,通过对现有厂房进行布局优化,购置新设备,将现有工程产品产量90台/a塑料机械设备减量为40台/a,并新增再生塑料颗粒15000t/a的生产能力,改建后,全厂具备年产40台塑料机械设备、15000吨再生塑料颗粒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鼎市金达塑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宁德市福鼎市贯岭工业项目集中区F-3地块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3958865861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福建省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91-87811873
邮箱:1138259129@qq.com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26层01室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公示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如下:
(1)对项目建设信息的了解情况;
(2)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4)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
(5)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生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六、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信息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福鼎市金达塑业有限公司
2025年4月30日
文章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