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应当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公开下列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福建公司泉港支线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和泉州市泉港区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工程起于仙游清管站,止于界山末站,线路全长约37km。仙游清管站设计压力10MPa,枫亭分输站、界山末站、1#阀室及线路部分设计压力6.3MPa,设计年输量为4.94×108Nm3,管径D355.6mm。线路全线位于福建省莆田市仙游县与泉州市泉港区境内,沿线共设置3座站场及1座阀室,分别为仙游清管站(与已建188#阀室合建)、枫亭分输站、界山末站及1#阀室。其中,仙游清管站为合建站场,枫亭分输站及界山末站为新建站场,1#阀室为监控阀室。
二、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方式:0591-83332255
邮箱:caowh@piple.com.cn 邮编:350003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五四路75号外贸大厦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山东海纳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工 联系电话:0532-85831589
邮箱:414510678@qq.com 邮编:266071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山东路33号新园公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采用实名方式条件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交公众意见表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公示之日起,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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