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对“惠安县路通、满山红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建设项目名称:惠安县路通、满山红采石场矿山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黄塘镇接待村大坑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划分3个防治区域:土地复垦区、综合治理区、边坡防护区。另外为了方便流转,加入周围62亩耕地进行提质改造。
①土地复垦区(面积31.2亩):区内主要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为土地占用,主要措施场地平整、表层土清运、耕作层土壤回填、种植绿肥,建设截排水沟、种植小叶榄仁等行道路;
②综合治理区(面积167.7亩):区内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安全问题,陡坎附近未设置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对场地进行平整修坡,恢复成林地,建设乡村文化活动公园;
③边坡防护区(面积34.9亩):区内主要存在的地质环境问题为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以及水土流失,围绕山体修建截排水沟,建矮挡墙并覆土,种植灌木丛、爬山虎、炮仗花等滕类植物。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结论,本项目将地质环境修复治理区域划分成3个防治区域:土地复垦区、综合治理区、边坡防护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惠安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方式:13489708880
三、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工作内容
①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②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研究分析,进行充分的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材料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污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
③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编制。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选址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公司或承担评价工作的单位联系,提交公众意见表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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