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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博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生产汽车密封条400万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日期:2024-04-26 10:03:51 发布者:惯性斯人 访问量:211 收藏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已经基本完成《福州博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生产汽车密封条400万米项目环评报告表》编制工作,即将报送环保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现向公众公示福州博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生产汽车密封条400万米项目环评报告表的主要结论,假如该项目建设影响到您的生活环境,或者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欢迎您拨打以下电话向我们反映。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福州博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年生产汽车密封条400万米项目

建设单位:福州博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福州市闽侯县青口投资区福州新易制模有限公司内

生产规模:年生产汽车密封条400万米

总投资:总投资100万元,环保投资20万,占总投资100万元的20%

劳动定员:10人

工作制度:270天 ,每天生产24小时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州博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86395986

传真:0591-86395986

四、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1、废水的影响分析结论

(1)项目排水方案

根据工程分析可知,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主要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依托出租方现有)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纳入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影响分析

项目生活污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NH3-N等,污染物成分简单,不含有腐蚀成分,污水的可生化性提高,且不含有毒污染物成分,经厂区化粪池处理达标后,可纳入周边纳入青口汽车城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结论

根据实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各类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相关标准,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运营后噪声主要来自高噪声设备在运行中产生的噪声。对设备设置软接头降低噪声,设置隔振垫等措施后可以达标,能够满足环保要求。

4、固废影响分析结论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或由原厂家回收;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之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综上,项目运营产生固体废弃物能得到妥善处置,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五、环境可行性结论分析结论1、产业政策分析结论

本项目从主要从事汽车密封条生产,对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生产设备和装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明令禁止和淘汰的生产设备和装备,因此项目的建设内容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其建设内容已获得闽侯县发展和改革局《福建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表》的批复。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策要求。

2、选址可行性分析结论

本项目位于闽侯县青口投资区,根据《青口镇总体规划(福州中心城区汽车城分区规划青口片区)土地使用规划图》(见附图8),本项目用地选址属工业用地,符合国家用地要求。项目周边多为工业企业,该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域,与城市土地利用规划不冲突,符合城市土地利用的总体规划,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本项目在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后,其建设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本项目选址符合要求。

3、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1)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表水环境》(HJ 2.3-2018),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为三级B,无需对区域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区域污染源开展调查工作。

(2)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和福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的通知》(榕政综〔2014〕30号),项目位于闽侯县,属于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环境空气质量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区域空气质量现状评价表,六项污染物全部达标,判定本项目所在区域为达标区。同时选择最近的敏感点进行监测,监测时间为三天,监测数据达标。

(3)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监测结果,本项目厂界监测点噪声现状值均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区标准;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厂界外周边50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本项目所在位置周边50m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故无需提供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数据。

、总结论

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只要切实做到以上污染防治措施,满足所在区域环境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且基本符合清洁生产要求,工程投产后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和良好的社会效益。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必须严格按“三同时”原则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各项治理措施得以落实,并在工程运行过程中加强生产、安全和环境管理,严格控制污染物达标排放。

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的条件下,该项目的建设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境影响角度分析,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福建金瑞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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