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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加工6.5千吨钢结构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日期:2023-04-03 16:35:02 发布者:ndaf 访问量:1142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现委托环评单位对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新建钢结构生产年加工6千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钢结构生产年加工6千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内容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和主要环境问题

项目名称:年加工6.5千吨钢结构

项目概要:本项目位于福安市甘棠镇上塘村上村88号,项目总占地面积9850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建成后年加工钢结构6.5千吨。

工程建设的主要环境问题有:施工期和运营期对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的影响等。在采取适当的环保措施后,可减少项目建设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二、项目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福安市甘棠镇上塘村上村88号

邮政编码:355009

联系人:钟总        

Email:392716293@qq.com

联系电话:15159333303        

三、项目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项目已委托厦门正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评价单位名称:厦门正诺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内厝镇巷东路603-101号

联系人:小夏
联系电话:19905031500         

Email:5765581@qq.com

四、环评的工作程序和内容

(1)准备阶段:研究有关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划、功能区划、技术导则、相关标准、建设项目等相关的技术资料;初步的工程分析:明确建设项目的工程组成、主要污染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区的环境现状调查;明确评价重点。

(2)正式工作阶段:进一步进行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并开展环境质量现状评价;根据源强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并开展公众参与调查;提出减少污染和生态影响的环境管理和工程措施,分析方案的合理性,如果对项目拟建方案得出了否定的结论,则需要对新方案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3)报告编制阶段:汇总、分析第二阶段工作所得的资料、数据,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确定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给出评价结论和提出进一步减缓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主要征求公众以下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请公众提供个人准确信息主要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十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4月3日至2023年4月17日。

 公示单位:福建省朝瑞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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