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气体充装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文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 项目概况
福鼎市江南工业气体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改建项目位于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白琳镇旺兴头村,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对现有厂区内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面积。拆除现有工程除充装间外其它构筑物,重新规划厂区功能布局,将充装车间升级改造为检瓶车间,并新增充装车间、辅助车间、办公楼等,新增建筑面积1803m2。拆除现有工程氧气储存罐(22m3),重新建设氧气贮存罐2个(50m3、30m3各1个);拆除现有工程的二氧化碳储存罐(22m3),重新建设二氧化碳储存罐1个(30m3),新增氩气储存罐、氮气储存罐各1个(均30m3)。改建后产品规模为储存及分装氩气960t/a、氮气600t/a、二氧化碳2000t/a、分装氧气5000t/a。
二、 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鼎市江南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先生 电话:18850489555
通讯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白琳镇南派工业区旺兴头村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名称:夏达凌云(厦门)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福建省夏达凌云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13859099410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祥吴四里16号202室
四、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1)废气:本项目气体储存分装涉及的原料包括液氧、液氮、液氩、液化二氧化碳。气体充装过程采用低温液体泵将气体储罐中的低压液态气体充装入气体钢瓶中,整个充装流程均为密闭环境,仅在气体分装的充装口放空过程中会有少量氧气、氮气、氩气、二氧化碳气体排放,这些气体均为空气的组分之一,低浓度时无毒无害,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排放的少量气体会很快扩散到大气中,基本不会对环境空气产生影响。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本次改扩建项目仅排放职工的生活污水,职工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已建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其中NH3-N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委托福建鑫嘉清洁服务有限公司槽车运至福鼎市三联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排入桐山溪下游水域。
(3)噪声: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工程改建后对东、北、南各厂界的噪声贡献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西厂界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
综上预测结果,工程运营后,通过采取有效的噪声防治措施后,预计其运营噪声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显著影响。从声环境影响的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物基本上能够符合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的原则,大多作为二次资源进行了综合利用或合理处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
五、 征求公众建议和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恳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能按以下要求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你对于该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
2、你对目前区域范围内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程度;
3、你认为该项目对社会与环境有何影响;
4、你对该项目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建议,以及对相关环保措施的合理性建议;
5、你对本次公众意见调查工作开展的其他建议。
六、 意见发表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反映。
建设单位: 福鼎市江南工业气体有限公司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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