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中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中恒包装编织袋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三明中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开展“中恒包装编织袋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对该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公众参与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三明中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料编制袋生产,因园区规划调整需要,拟将现有工程整体搬迁至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区(清流经济开发区龙翔片区),并新增年产4000万条食品级塑料包装袋,搬迁后生产规模为年产8000万条塑料编织袋、4000万条食品级塑料包装袋。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三明中恒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清流县龙津镇城南工业园区(清流经济开发区龙翔片区)
联系方式:张总18965347788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厦门毅协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悦华路57号423室
联系方式:林工13015940598
四、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1)公众对于建设项目的建设是否认可;
(2)本项目运营期对公众的主要影响;
(3)公众就建设项目对周围环境影响的意见;
(4)公众对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
五、公众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的看法,并在10个工作日内将意见反馈给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也将通过网络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了解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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