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2010(城市批次)-19-4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关于发布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调查评估技术指南的公告》(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2号)、《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起实施)和《泉州市生态环境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管理的通知》(泉环保〔2020〕9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南安市能源工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本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公示内容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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