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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石板材4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全文公示
日期:2021-04-27 04:06:29 发布者:丑丑 访问量:397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对“年产石板材4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年产石板材4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山前村下乡355号(水头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项目总投资500万元,项目租用厂房建筑面积2904平方米,年产石板材4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新浩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山前村下乡355号(水头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306951107

总结论

年产石板材4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于石板材的生产加工,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山前村下乡355号(水头镇滨海石材加工集中区),符合南安市的总体规划,环境现状良好,水、气、声都有较大的环境容量,选址合理。该项目的建设具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对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提出的环保要求,可以做到废物综合利用,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从环境角度来分析,该项目是可行的。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年产石板材4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年产石板材40万平方米、异形石材5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有关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福建省南安新浩石材有限公司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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