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环评公示二次公示
石狮市鑫铭航恩喷涂加工厂年喷漆金属制品100万件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5-09-26 09:09:48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159 收藏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石狮市鑫铭航恩喷涂加工厂年喷漆金属制品100万件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莲西村港口大道2200号5号厂房2楼东南侧(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租赁石狮市致高纺织实业有限公司闲置厂房,总租赁面积1800平方米,购置安装水帘喷漆柜、烘箱、自动喷台等生产设备及相关环保设施,项目主要从事金属制品喷漆加工,预计投产后新增年喷漆金属制品100万件。

二、环评结论

石狮市鑫铭航恩喷涂加工厂年喷漆金属制品100万件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蚶江镇莲西村港口大道2200号5号厂房2楼东南侧(石狮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喷漆金属制品100万件。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合理,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只要项目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环保法规要求,项目建设及运营过程中认真落实本环评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做到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则项目正常建设运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不会改变区域的环境功能属性,环境风险水平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周边居民区等其他环境敏感目标及相关团体、单位。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石狮市鑫铭航恩喷涂加工厂

联系人:胡总;联系电话:15159753485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文章评论

共 0 条评论
  • 这篇文章还没有收到评论,赶紧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