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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佳鲁食品有限公司年增产卤鸡爪32吨、卤鸭爪11吨、卤畜肉类11吨、酱汁50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5-08-13 08:10:02 发布者:15260791617 访问量:291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福建省南安市佳鲁食品有限公司年增产卤鸡爪32吨、卤鸭爪11吨、卤畜肉类11吨、酱汁50吨项目”环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佳鲁食品有限公司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工业路264号,主要从事卤鸡爪、卤鸭爪、卤畜肉类及酱汁的加工生产。项目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新增生产设备,生产工艺保持不变,预计年增产卤鸡爪32吨、卤鸭爪11吨、卤畜肉类11吨、酱汁50吨。项目为自建厂房,建筑面积约8975.2m2。项目无新增聘用职工,职工总人数为30人,其中15人不住厂,年生产时间300天,每天工作9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福建省南安市佳鲁食品有限公司年增产卤鸡爪32吨、卤鸭爪11吨、卤畜肉类11吨、酱汁50吨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工业路264号,选址可行。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项目所在区域水、大气和声环境现状良好,符合规划要求,符合目前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项目生产过程中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以上分析,只要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规和标准,采取本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控制措施,保证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同时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大于生态环境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考虑,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方式、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佳鲁食品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洪濑镇东溪工业路264号

联系人:汤先生

联系电话:15259722822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71号创业楼403室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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