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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溪县英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5-07-29 18:02:58 发布者:环境保护者 访问量:266 收藏

安溪县英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年产藤铁工艺品100万件改建项目选址于安溪县城厢镇雅兴村澳江片区A地块。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安溪县英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年产藤铁工艺品100万件改建项目

2、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年产藤铁工艺品100万件改建项目

②建设单位:安溪县英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③建设地点:安溪县城厢镇雅兴村澳江片区A地块(118°7′46.437″E,25°3′24.776″N)

④建设性质:改建

⑤新增投资:100万元,改建后总投资3600万元

⑥建设规模:全厂用地面积共约28036m2(本次为现有厂区的改建项目,不涉及新增用地)

⑦生产规模:改建后预计仍年产铁件工艺品100万件。改建内容主要包括天然气供热一部分改由成型生物质燃料供热,取消UV漆喷涂工艺,增加硝基漆喷涂工艺,对一部分环保设施进行升级。

⑧劳动定员及工作制度:不需增加职工。改建后全厂职工仍为60人,均不住厂;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无施工期。

2、运营期环境影响评价

①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经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 4 三级标准(NH3-N 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后排入安溪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尾水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 一级A标准后排入西溪。在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并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废水排放对纳污水体的水质影响较小。

②对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喷粉废气经自带滤芯过滤器+布袋除尘器净化设施处理后分别通过25m高排气筒(Q1、Q2、Q3)排放,经治理后废气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固化、烘干废气收集进入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Q4、Q5、Q6)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喷漆废气合并收集进入 “喷淋塔+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25m高排气筒(Q7、Q8)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生物质燃烧废气经水封除尘后,合并经“碱液喷淋+布袋除尘器”净化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Q9、Q10)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③对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3类、4类标准,预测结果显示,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周边居住区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④固废影响

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一般工业固废:金属边角料、废挂具、收尘灰、外售综合利用;炉渣、泥渣收集后外售做有机肥;收集的粉末涂料全部回用于生产;水性漆漆渣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

危险废物:设置危废暂存间,浮油、硅烷槽废液、废滤芯、废活性炭、硝基漆漆渣、原料空桶及废水处理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安溪县英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溪县城厢镇雅兴村澳江片区A地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88 0595 0829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日。

 

                     公示单位:安溪县英发家具装饰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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