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石永路至石锦路段) 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的要求,对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石永路至石锦路段)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第二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信息: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福厦高速公路晋江至石狮支线(彭田连接线)地面配套工程(石永路至石锦路段)
建设单位: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及内容:项目起于(起点桩号 K10+844.84)起点位于宝盖镇杆头村南侧石狮晋江交界处,路线向东北方向延伸,经石狮宝盖镇、永宁镇,利用既有共富路拓宽改造,路线利用现状共富路改造约 3.1 公里,终点位于锦尚镇港前村北侧石锦路与共富路交叉口处,道路长度约为 6.86 公里。其中石永路~石永二路段长约3.73公里,道路等级为二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石永二路~石锦路段长约 3.13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路。沿线涉及石狮市三个镇,分别为宝盖镇、永宁镇和锦尚镇。
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管线综合、照明及绿化工程等。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为了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思请见此,公示并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广大群众和相关人士,提出您宝贵的想法和建议。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中"建设项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设置本项目公众意见表,获取方式见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或者规划实施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提出意见,也可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建设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石狮市湖滨街道子芳路512号3层
编制单位: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
石狮市交通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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