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将泉港第一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的征求意见稿等情况进行公示,使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公示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泉港第一中学新校区(高中部)项目
建设单位: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项目地点:泉州市泉港区峰尾镇奎壁村东西二路北侧
项目性质:异地扩建
工程投资:总投资50395.06万元
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88023m2(折合132.03亩),总建筑面积82220m2。其中计容建筑面积70420m2,不计容建筑面积11800m2(地上1000m2、地下10800m2)
办学规模:高中部60个班,在校学生3000人,教职工人360,住宿师生1165人
工作制度:扣除寒暑假时间,正常师生在校时间按照260天计
建设内容:建设3栋教学楼、1栋实验楼、1栋教学综合楼、4栋宿舍楼、2栋教学附属楼、风雨连廊、地下停车场(防空地下室)、地下游泳馆、室外设置400m环形跑道运动场、围墙、大门及校园绿化硬化等主体和附属配套设施
建设周期:34个月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中心工业区
联系人:郑先生
电子邮箱:824996453@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厦门市四方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营运中心7号楼508室之一
联系人:华工
联系电话:2020682261@qq.com
(四)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表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纸质报告表查阅途径:公众可向环评单位、建设单位索取环评文件查阅纸质报告表及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周边居民和关注本项目的社会团体及个人。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项目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6月27日。
公示单位: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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