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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6t/h燃煤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日期:2025-06-25 18:07:13 发布者:WPHB 访问量:144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泉州市晋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6t/h燃煤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项目概况

泉州市晋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36t/h燃煤锅炉建设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英林镇高湖工业区,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购置1台36t/h链条式燃煤锅炉及配套鼓风机、引风机等设备进行生产,同步配套脱硫、脱硝、除尘等环保设备,满足超低排放要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晋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英林镇高湖工业区

联系电话: 13305952002    

联系人:陈总

三、环评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在此建设可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泉州市晋蓝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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