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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处理40万吨污泥无害化资源利用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5-05-22 09:24:42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115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年处理40万吨污泥无害化资源利用示范项目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年处理40万吨污泥无害化资源利用示范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本次改扩建在现有厂区用地范围内,不新增用地,厂区地块占地面积33333m2。改扩建项目新增投资13136万元,改扩建项目新增年处理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约40万吨,秸秆、菇渣等农业废弃物约8万吨,年产土壤微生物激活剂45万吨。改扩建后项目年处理一般工业固废(包括污泥、盐泥、炉渣、废牡蛎壳、废刀头、燃煤尾气处理渣、皂化渣等)46.7万吨及秸秆、菇渣等农业废弃物8万吨;产品主要为园林绿化用泥、林地用泥、土壤微生物激活剂、金刚砂、碳化钨、海绵铜、锡产品(氢氧化亚锡)、聚氯化铁、氯化钙溶液、镍钴新硫化物产品等。改扩建后项目聘用职工150人,其中50人住厂,年生产300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日生产24小时。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年处理40万吨污泥无害化资源利用示范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可行。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能够满足环境规划要求。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主要环境污染为废水、废气、噪声及固废,建设单位应认真落实本评价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满足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总量控制的要求,则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和建设基本可行。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洋屿土壤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泉惠石化园区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5182655846 

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编制单位

编制单位:福建泉州融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71号创业楼403室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泉州市洋屿土壤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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