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工程机械配件(支重轮、引导轮、驱动轮、托链轮)8万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工程机械配件(支重轮、引导轮、驱动轮、托链轮)8万件项目”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年产工程机械配件(支重轮、引导轮、驱动轮、托链轮)8万件项目选址于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金河大道29号,租用建筑面积5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万元,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工程机械配件(支重轮、引导轮、驱动轮、托链轮)8万件;年工作时间为300d,日工作时间为8h。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泉州骏华机械有限公司年产工程机械配件(支重轮、引导轮、驱动轮、托链轮)8万件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南安市滨江机械装备制造基地(二、三期)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并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骏华机械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金河大道29号
联系电话:13599126657 联系人:黄先生
评价单位: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000782 联系人:陈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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