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项目”进行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要
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项目选址于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创造大道23号17幢,项目利用自有厂房,总建筑面积为4747.1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拟从事生产LED电子显示屏、LED模组,设计生产规模为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拟聘职工人数为60人,均不在厂区住宿,厂区不设食堂;年工作时间为300d,日工作时间24h,两班倒。
二、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泉州市佳彩电子有限公司年产LED电子显示屏5万平方米、LED模组300万片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选址符合用地规划、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可满足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并有一定的环境容量;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在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严格执行“三同时”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市佳彩电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市霞美镇创造大道23号17幢
联系电话:18960367739 联系人:郑先生
评价单位:泉州市绿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9522000782 联系人:许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邮箱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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