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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美岭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改建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4-04-23 15:04:36 发布者:zc88888 访问量:204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永春美岭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改建项目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主要从事机制砂的生产加工。厂区包含工业广场和矿区,工业广场占地面积28201m2,矿区占地面积15.743hm2,其中开采区永久占地面积15.43hm2,道路区永久占地面积0.313hm2。改建项目位于工业广场,利用已建厂房进行生产加工,无新增用地。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约12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1.2%。改建后总生产规模不变,仍为生产规模仍为开采及加工建筑用花岗岩60万m3。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永春美岭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苏坑镇嵩溪村

联系人: 张先生

联系电话:19959726888

(三)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改建后全厂运营期用水主要为洗砂用水、采区降尘用水、加工区喷雾降尘用水、湿筛用水及职工生活用水。洗砂用水部分被蒸发或产品带走,剩余的部分经浓密机、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采区降尘用水均被地表吸收或蒸发,不外排;加工区喷雾降尘用水均被蒸发或产品带走,不外排;湿筛用水部分被蒸发或产品带走,剩余的部分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设施(接触氧化法)”处理达标后作为周围林地灌溉用水,不外排。因此,项目对周边水体产生的影响较小。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由于改建项目生产规模不变,故无新增废气。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噪声级约为75~100dB(A)。在采取相关的减振降噪措施后,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由于改建项目生产规模和职工人数不变,故无新增生产固废和生活垃圾。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方式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的公众参与方式:通过网站、公告并结合书面问卷调查的方式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

)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永春美岭矿业有限公司机制砂生产线改建项目环评全本公示

公示单位:永春美岭矿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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