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然气管网与广东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福建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等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将福建天然气管网与广东天然气管网联通工程(福建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纸质报告存放于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1楼,欢迎前来查阅。
(2)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网络链接:详见附件1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为项目周边的居民、单位及专家和社会团体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详见附件2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通过网络连接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填写后直接电话、邮件或邮寄至建设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曹经理。
(3)电 话:18850798586。
(4)邮 箱:289391316@qq.com。
(5)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1楼。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信息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国家管网集团福建省管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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