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现向公众公开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以征求公众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方式:见附件。
(1)长泰区湖珠水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查阅详见附件
(2)如需查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本,请在公示期内联系建设单位;联系人:黄志清13906960516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主要保护目标是:湖珠村、霞美村、沿溪镇。
(三)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对本建设项目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3月11日~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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