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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致远高级中学(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日期:2023-11-13 08:30:56 发布者:唐伯虎txx 访问量:313 收藏

我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晋江市致远高级中学(新建)项目的编写工作,即将报送环保部门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在此处向公众公示环评全本信息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晋江市致远高级中学位于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郭岑村,用于普通高中学历教育,项目总投资50000万元,总用地面积56002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3434.3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6150.36平方米,拟招生人数3000人;计划建设教学楼3栋、学生公寓4栋、教师公寓1栋、综合楼1栋、学生食堂1栋、、体育馆1栋、教学楼1栋、1栋文体中心、1栋办公综合楼及运动场地等。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多为当地居民,生活污水直接纳入当地污水处理系统,不外排;施工作业废水经隔油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生产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实验室废水。实验室废水经化学处理池中和沉淀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晋江泉荣远东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主要大气污染源是施工扬尘、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尾气、装修废气,经采取有效的废气防范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装置收集,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食堂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收集后,通过专用管道引至楼顶排放,实验室废气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

3、噪声环境影响

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设备的位置,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加隔振垫、隔声等;加强设备的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通过加强运营管理,基本不对周围声环境产生影响。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要求,学校内部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施工期生活垃圾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建筑垃圾应集中处理,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

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学生和教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食堂产生的餐厨垃圾、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及隔油池定期清理产生的废油脂、实验室实验过程产生的一般固废(废玻璃瓶、量筒、植物根、茎、叶以及报废器材等)以及实验室危险废物(实验废液、废化学试剂及药品、化学品包装材料等)。生活垃圾、实验室一般固废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废油脂收集后,委托有餐厨垃圾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

 三、公众索取环评全本的方式和期限

1、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全本的方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现场拜访等方式向建设项目向建设单位咨询。

2、公示时间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①现场调查②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联系

五、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恒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东石镇郭岑村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5980021700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福建省恒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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