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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南安市旺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材30万平方米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7-24 13:28:34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259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福建省南安市旺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材30万平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福建省南安市旺田石材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南安市水头镇龙凤村(水头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主要从事石材板加工。建设单位依托出租方现有厂房作为生产车间、荒料场,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花岗岩板材30万平方米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省南安市旺田石材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南安市水头镇龙凤村(水头仁福石材加工集中区)

联系电话:18750663999

联系人:  王先生

环评结论

福建省南安市旺田石材有限公司年产花岗岩板材30万平方米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在此建设可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示单位:福建省南安市旺田石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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