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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花岗岩板材30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3-04-14 13:48:24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208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年产花岗岩板材3000立方米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项目概况

南安市石井镇天长石材加工场位于南安市石井镇石井湾石材加工集中区,主要从事石材板加工。原有工程《南安市石井镇天长石材加工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产规模为年产石门窗3万平方米)于2002年5月29日通过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审批,并于2010年7月14日取得南安市环境保护局验收意见,于2020年8月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根据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需要,原有产品(石门窗)已停产且不再生产,建设单位依托现有厂房,新购置生产设备,拟投资500万元,建设“年产花岗岩板材3000立方米项目”。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安市石井镇天长石材加工场

通讯地址:南安市石井镇林柄村

联系电话:13599763787

联系人:  陈先生

环评结论

南安市石井镇天长石材加工场年产花岗岩板材3000立方米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项目与周围环境相容,项目建设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因此项目在此建设可行,项目选址符合规划要求。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目前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受该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信息公示单位:南安市石井镇天长石材加工场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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