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环保局转发福建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通知》(泉环评函〔2016〕131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南安校区项目
(2)建设单位: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3)地理位置:项目拟建地点位于南安市罗东镇,西侧为源昌大道,南侧及东侧隔湖滨北路为罗溪,北侧为罗山路及山坂路,中心坐标为 E118.482168201°,N25.150303415°。
(4)建设性质:新建建设类项目
(5)建设任务、工程等级与规模
该项目项目用地面积383989m2,总建筑面积339219.11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3895m2,地下建筑面积25324.11m2,计容建筑面积312270m2。建筑占地面积76989.3m2,容积率0.813,建筑密度20.05%,绿地率35.01%。机动车停车位650 个(地面50 个,地下600 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200 个。
地上建筑内容包括教学用房(含实验室)、图书馆、综合楼、宿舍、食堂、活动中心、交流中心、体育馆、后勤附属用房等。配套建设道路、广场、地面停车场、体育场、景观绿化工程、室内外给排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人防工程等基础设施。
(6)总投资及土建投资: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49862.34 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19080.14 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土地征收所需总费用由泉州、南安两级政府统筹承担,其余由厦门源昌集团有限公司承担。
(7)建设工期:项目总建设期约36 个月。
二、环境影响分析结论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符合区域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采取相应措施后与周边环境相容,项目在此运营暂时可行。待区域需按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建设,要求项目进行搬迁以达到规划要求时,项目应无条件配合相关部门搬迁。因此,只要加强环境管理,执行“三同时”制度,落实好相关的环境保护和治理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确保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允许排放总量范围内,则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及运营是合理可行的。
①废水
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实验废水,污染物成份简单,主要为pH、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废水预处理后可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氨氮执行GB/T31962-201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表1一级B标准)。因此,项目污水的排放不会对南安市北翼污水处理厂产生影响。
②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主要为实验室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硫酸雾、氯化氢和非甲烷总烃。硫酸雾、氯化氢经实验台上方通风橱和集气管道收集后经喷淋塔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经实验台上方通风橱和集气管道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食堂厨房油烟废气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净化,净化后尾气通过独立设置的排烟管道屋顶排放。
③噪声
运营期固定设备对声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水泵、柴油发电机、配电机柜等。经过采取一系列噪声治理措施后,项目区域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标准,项目设备噪声对本项目及周围声环境的影响很小。
校园日常活动将会产生一定量的噪声。除上、下课期间,学生哄闹噪声及往来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对校园声环境影响较明显外,其他时段影响校园声环境的主要因素为校园内师生活动噪声,如户外活动、产噪较大的学生实训等。但考虑本项目为学校项目,其整体属于产噪较小的团体,教学环境也需要较好的声环境。因此,本项目建设带来的新的社会噪声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校园日常运营噪声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可以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 (GB3096-2008)中规定的2类区标准。
④固废
项目生物、化学实验室教学过程将产生的微生物培养液、废酸、废碱及包装物等危险废物,通过采用专用容器分类收集后,临时储存于校园内的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外运处置。
教学、办公垃圾及公建设施垃圾应按成分进行分类收集,其中可回收垃圾由管理人员或清洁工进行集中回收,定期出售给相关废品回收部门;无法回收利用的成分垃圾交环卫部门进行处置。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
自本公示之日起5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联系建设单位,提出对本项目的具体反馈意见。
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泉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地址:泉州市洛江区安吉路2号
联 系 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860766464
联系邮箱:425654884@qq.com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主要为项目周边居民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欢迎社会各界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发表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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