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在项目论证阶段征询与本项目相关的个人和部门对该项目的建设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意见,敬请广大公众积极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速冻火锅料1500吨(鱼丸、虾饼、墨鱼丸)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省晋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泉州市永春县榜德工业园区B-7的2号厂房二楼
(4)建设规模:项目租赁泉州锦林环保高新材料有限公司闲置厂房作为生产经营场所,租赁面积约4158m2,年产速冻火锅料1500吨(鱼丸、虾饼、墨鱼丸)。
(5)总 投 资:1000万元
(6)员工人数:职工定员20人,均不住厂
(7)工作制度:每天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天
(8)建设现状:设备未到位、未投产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分别排入永春县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规划排水去向符合市政规划,废水排放符合污水处理厂入网要求,对环境影响小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采用天然气作为燃料,其为清洁能源,生产时燃烧废气中的烟尘、SO2 和 NOx 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2 中燃气锅炉的排放限值,废气经8m排气筒DA001排放,可满足要求。
污水处理站在运营期间由于微生物新陈代谢等过程会产生氨、硫化氢等恶臭气体。根据工程分析,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中NH3产生量为0.473g/h,H2S产生量为0.018g/h,产生量少。项目污水处理设施拟建于项目租赁大楼屋顶西南侧,采用加盖密封措施,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二级新改扩建标准要求,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
根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在采取基础减振、设备定期维护,合理布局,厂房隔声措施情况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昼间正常生产时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影响较小。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厂界周边和环境敏感目标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
项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要求在厂区车间东北侧规范建设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面积15m2,应符合防雨、防渗、防漏等相关要求。项目边角料暂存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后定期由回收单位回收利用。
同时项目厂区内设垃圾桶,厂区内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三、项目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福建省晋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榜德工业园区B-7的2号厂房二楼
联 系 人:林总
联系电话:13860882215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邮箱等方式,发表对本工程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公众提出意见的时间为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公示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
公示单位:福建省晋福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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