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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毓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鞋服商标印刷加工生产项目
日期:2022-12-08 11:26:41 发布者:wmzhi 访问量:383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2013】103号)等相关规定,现将福建毓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毓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鞋服商标印刷加工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第二次公示,以接受公众的监督。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福建毓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鞋服商标印刷加工生产项目

(2)建设单位:福建毓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明街192号明珠1号楼

(4)总投资:1000万元

(5)建设规模:租赁福建泉州嘉铭皮件包袋有限公司建成厂房(嘉鸿集团3号楼)9层东侧局部,建筑面积1600m2

(6)生产规模:年印刷鞋服商标120万双

(7)职工人数:项目聘用职工30人,其中8人住厂

(8)工作制度: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夜间不生产)

(9)项目用地情况:项目系租赁福建泉州嘉铭皮件包袋有限公司位于泉州市鲤城区常泰街道新塘社区泰明街(嘉鸿集团3号楼)9层东侧局部闲置厂房。

2、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1)对水环境的影响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依托出租方厂区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达《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排污管网进入晋江市仙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终排入晋江金鸡闸至鲟埔段(晋江感潮河段)。在达标排放情况下,项目污水排放不会对污水处理厂及纳污水体产生不良影响。

(2)对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现状良好,具有一定的大气环境容量。由工程分析可知,项目制版、调浆、刷胶、印刷、烘干、网版擦拭工序废气排放口(DA001)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7756mg/m3,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表1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符合《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5/1784-2018)的相关要求(边界监控点非甲烷总烃≤2.0mg/m3;厂区内监控点浓度限值1h平均值非甲烷总烃≤8.0mg/m3);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浓度同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表A.1中标准限值要求(监控点处任意一次非甲烷总烃≤30mg/m3)。

综上,项目废气有组织排放可实现达标排放,同时项目少量未收集废气,在车间无组织逸散,建议企业生产车间加强密闭措施,减少无组织逸散。采取措施后,项目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对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噪声源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预测结果显示,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周边居住区产生影响,因此,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影响

本项目固废基本上均能得到综合利用和合理处置,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3、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胡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符合规划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主要是废水、废气、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表所提出的各项处理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和正常运营是可行的。

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福建毓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总     联系电话:18759917055

 

 

                     公示单位:福建毓晟体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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