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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化县水口镇淳湖村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环评第二次公示
日期:2022-04-25 12:56:19 发布者:环评公示使用 访问量:285 收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特公开以下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德化县水口镇淳湖村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工程,工程内容以边坡修整、截排水工程、挡土墙、蓄水池、安全警示牌、植树复绿等建设为主。项目对原历史遗留矿山进行生态恢复治理,边坡平台土方清理量158.55m3,修建排水沟808.45m,截水沟107.96m,修建高0.5米挡土墙186.09米,新建蓄水池2座(总蓄水量96m3),设置8面安全警示牌;进行植被恢复,种植爬山虎1000株、炮仗花1166株、杉树504颗,喷播草籽16580m2,恢复后林地面积42796.6m2,之后对林地进行1年管护至验收结束。

二、环评结论

德化县水口镇淳湖村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矿山生态恢复治理项目位于德化县水口镇淳湖村境内,项目主要任务是对历史遗留损毁采矿用地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具有一定的环境效益、社会效益。项目建设符合当前的产业政策和生态功能区划要求,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项目无需申请总量控制,施工期针对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生态环境采取的环保措施切实可行、有效,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切实做到“三同时”与环境管理,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该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相关团体、单位、个人等。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次征求的公众意见为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填写公众意见表。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经

在本公告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反馈给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德化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138 5972 9166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德化县水口镇人民政府

时间: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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